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执行,或者避免当事人财产遭受损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争议财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对涉案财产进行检查后,就地封闭,禁止动用。
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至一定场所扣押,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被申请人动用和处分。
由法院发出执行令,由银行冻结涉案的银行账户。
其他法律规定的保全方法。
保全的财产范围通常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银行存款、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需要注意的是,被保全的财物价值应在利害关系人的权利请求或诉讼请求的范围内。
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在诉讼中或诉前采取,并且一旦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开始执行。解除财产保全的条件通常包括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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