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具体而言,取保候审的期限从取保候审之日起算,一般案件在五到六个月左右时间结案,但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将在十二个月内结束,但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审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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