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立案后, 不会自动撤案,只能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主动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因此,诈骗罪立案后,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并且经过法定程序,才能予以撤案。
建议:
如果案件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以考虑与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沟通,看是否符合撤案条件。
如果案件涉及较大金额或复杂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详细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编造传播“登顶泰山最高可得3万奖金”谣言,2人被行政处罚
2025-05-01金科股份: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3.52亿元
2025-04-29【检之道】检察长要深耕精作检察管理这个“责任田”
2025-04-28防止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最高法:严禁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
2025-04-27微评|月薪3500元保安被前公司索赔20万 竞业协议怎能随意滥用
2025-04-19涉嫌性侵,邱某某被刑拘!
2025-04-19首次披露:李光林已落马
2025-04-17*ST工智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新增涉诉金额累计超千万
2025-04-16喜报!她,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
2025-04-12云新发布丨昆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74%
202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