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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单怎么开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0:02:12    

开具分割单的方法如下:

准备原始凭证资料

包括凭证号、凭证日期、申请者、金额、收款方、付款方、经手人、支付方式等。

按照具体要求整理每一笔发生的具体交易。

填写分割单

每一行记录一笔交易,分开填写申请者、经手人、收款方、付款方、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

最后盖章确认,并填写相关备注内容。

检查分割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确保每笔交易的详细内容都有记录,并与原始凭证进行比较,修改纠正后上交财务处或存放统一的公司档案室。

特殊类型的分割单

发票分割单:由取得和保存原始凭证的单位出具,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需要加盖出具分割单单位的印章。

保险分割单:由保险公司开具,列明被保人的医疗费用、已报销金额及未报销金额。需要提供医疗证明、保单、保费发票、身份证、保险投保单等材料,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

电费分割单:当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多个单位共担时,应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或个人、经办人签名或章、接收单位、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及费用分摊。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须有单位公章,个人提供的须有签名或章,自制原始凭证需经办单位领导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章,对外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分割单:在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用于分割社会保险费用,明确各项社保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和承担金额。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或报销凭证。

注意事项

分割单属于内部或外部凭证,内容必须包含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分割单必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在开具分割单时,需要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以上是开具分割单的一般方法和注意事项,具体操作时还需根据不同类型的分割单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