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表决需要满足不同的比例要求,具体如下:
必须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重大事项表决的比例一般都要在三比二,才能通过某项决议。
这些规定确保了村民自治的决策过程既民主又合法,保障了村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比例可能会根据村庄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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