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书可以在以下场合使用:
在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用于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
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并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该告知书在法院接到时即可使用。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或者决定不予立案时,会给报案人送达立案告知书,告知其案件已经启动司法程序。
用于需要广泛告知重要事项的场合,例如官府把一件或几件重大的事情,以文书的形式公开告知于属下和民众。
这些告知书的使用场景均涉及司法程序的不同阶段,旨在确保相关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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