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包括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
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以及对侦查工作有组织指挥权的负责人,如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涉及审判、检察、侦查阶段的书记员。
在需要翻译的案件中,翻译人员应当回避。
在需要鉴定的案件中,鉴定人应当回避。
在需要进行勘验的案件中,勘验人应当回避。
如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个人,以及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关系的人员。
回避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防止因有关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而影响案件的公正性
以“练”备战 “汛”速行动--市住建局组织部分物业企业在雅居乐花园小区开展防汛演练观摩活动
2025-05-01金科股份: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3.52亿元
2025-04-29“五一”假期预计日均215万人次出入境
2025-04-28【检之道】检察长要深耕精作检察管理这个“责任田”
2025-04-28防止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最高法:严禁对涉企案件扩张管辖
2025-04-27以军持续空袭加沙 巴武装人员袭击以军
2025-04-26事业编制!明起开始报名→
2025-04-25上海车展上演全武行?警方:谣言!
2025-04-24微评|月薪3500元保安被前公司索赔20万 竞业协议怎能随意滥用
2025-04-19涉嫌性侵,邱某某被刑拘!
2025-04-19